聘請中介機構對清源水務集團公司2015年-2017
年財務狀況進行專項審計比選公告
年財務狀況進行專項審計比選公告
一.比選條件
我司聘請中介機構對清源水務集團公司2015年-2017年財務狀況進行專項審計(項目名稱),現(xiàn)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本市內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2015-2017年已對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進行過財務報表審計的單位不得參與此次比選事宜。)二、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項目名稱:聘請中介機構對清源水務集團公司2015年-2017年財務狀況進行專項審計。2.2項目內容:
內容:對清源水務集團公司2015年-2017年財務狀況進行專項審計
2.3審計周期: 100 日歷天。
三、比選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比選申請人應具有省財政廳頒發(fā)的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證書;近3年(2015年至今)至少具有1個類似審計業(yè)績 (類似業(yè)績是指:財務狀況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證明材料為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或其他業(yè)績證明材料的復印件。(注:類似業(yè)績以簽訂時間為準。))3.2 (1)項目負責人資格:擬派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全國注冊會計師職稱或注冊審計師職稱;(2)技術負責人資格:擬派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應具備全國注冊會計師職稱或注冊審計師職稱;(3)擬派入本項目的所有人員均應是本單位人員并須提供最近連續(xù)6個月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據(jù)。
3.3 信譽要求: 比選申請人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未處于比選申請禁入期內。
3.4 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四、比選文件的獲取
4.1 請于2018年 07 月 25 日至 2018年 07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宜賓市南岸路源街1號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三樓材料和工程比選部帶下列資料購買比選文件。(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收復印件蓋公章)及單位介紹信;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
(3) 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蓋公章)
4.2 比選文件每套售價 100 元,售后不退。
4.3 比選人不提供郵購比選文件服務。
五、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
5.1 比選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比選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8 年 08 月 02 日 09 時 30 分,地點為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網址:www.hodai.cn)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聯(lián)系地址:宜賓市南岸路源街1號
郵 編:644000
聯(lián) 系 人:鐘先生、母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831-2331316
比 選 人: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07月24日
日期:2018年07月24日